太危险!装修私改燃气管道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
日期: 2024-06-24 作者: 乐鱼vip
6月22日,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近日城区一租户因为装修时私自割断燃气管道、拆除燃气设施,导致燃气泄漏,已被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私自改动燃气管道及设施,否则若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6月16日,奎文区后门街附近一个小区的居民向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反映,家里有显而易见的燃气味。抢修人员立即到达了该小区居民家里,但经过仔细核查,发现该居民家里没有天然气漏气。
不过,抢修人员在该居民家里也闻到了明显的燃气味。经过现场细致检测后,确认是该居民楼下的101室燃气管道被人为切割导致燃气泄漏。抢修人员第一时间关闭了101室的户外立管阀门,对整栋楼进行了紧急停气。
随后,抢修人员进入到101室,立即闻到了更浓的燃气味。而据观察,被切割的管道是一楼101室的户内表前立管,其安装方法为架空至二楼入户,又下返至一楼。燃气管道切断后,被毛巾包木塞塞住,割除的燃气管道及燃气表就堆放在院内。当抢修人员看到“用毛巾包木塞塞住燃气管道”时,立即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据了解,该楼位于老旧小区,人员密集,电路老化,如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处理不得当,燃气积聚极易达到爆炸极限,后果不堪设想。
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迅速将此情况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奎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安排奎文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和相关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现场进行了取证、勘验后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根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后续将根据整改情况进入下步处罚程序。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燃气用户不得盗用燃气、损坏燃气设施;不可以从事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第二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用户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用户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的人介绍,燃气安全是城市安全的关键环节。燃气事故若发生,不仅自家生命及财产安全将受到危害,还会危及周围邻居及公共安全,广大市民一定别掉以轻心。
据介绍,燃气设施在设计、安装上有严格的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施工程。因此,市民在家庭装修时,切记避免一下操作:私自拆改燃气管道、包封燃气设施以及将安装有燃气管道的房间改作卧室或浴室。市民如有燃气管道改装需求,应该向燃气公司提出诉求,由燃气公司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改装,切勿私自改动燃气管道及设施,以免引发燃气事故造成没有办法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