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项目(一期)(施工)-变更公告
日期: 2024-09-15 作者: 乐鱼vip
1、问:招标项目编号:E8001招标人: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质疑详细的细节内容:“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4.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结构补强施工项目,这个业绩要求设置不合理。事实及理由: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文件,结构补强施工项目不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内。该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装修工程,控制价为7368.8249万元,招标要求资质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牵头人,应属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别,设置业绩应按装修装饰工程的业绩要求设置。综上所述,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正确回复!
2、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结构补强施工项目,未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可手续,在信息平台上查询不到完工验收信息,能否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等作为补充证明。
3、问:评标办法第5项“3.5/8.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3分):(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否则不得分。”设置不合理,据了解福建省只有屈指可数的少数几家符合2项4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结构补强业绩,让只有一项该规模业绩的单位一下子与其拉开了差距,该条款明显具有倾向性,明显为某单位量身定制,存在限制或排除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是否调整为“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一项业绩也可进行加1.5分”?
4、问:业绩加分项要求:公共建筑结构补强施工项目。请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项目符合标准要求吗?请给出明确的是或否的回答。
5、问:质疑事项详细的细节内容:“福州商贸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项目(一期)(施工)”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4.1.9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结构补强施工项目,该项业绩要求设置不合理。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文件(详见附件1),结构补强施工项目不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内(见附件2)。该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装修工程,控制价为7368.8249万元,招标要求资质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牵头人,应属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别,设置业绩应按装修装饰工程的业绩要求设置。附件1: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网址链接:附件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
答:详见答疑纪要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2018版()补充通知附件免费下载最新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含软件版、xml格式、Excel格式),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答:详见答疑纪要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2018版()补充通知附件免费下载最新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含软件版、xml格式、Excel格式),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8、问:您好!招标文件的招标清单和控制价文件附件中,无晨曦软件版,能否提供下?
答:详见答疑纪要附件。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2018版()补充通知附件免费下载最新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含软件版、xml格式、Excel格式),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9、问:请问: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2017〕5号),第四章”综合评估法”第十七条:“B类办法的投标报价分为80-100分,技术文件分为0-10分,其他因素分为0-10分。其它因素满分值均应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5分。”规定。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为5分高于负偏离Q值(本招标文件负偏离值Q为3),与上述规定明显不符。
10、“第3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3分):(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分):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结构补强施工项目(具体要求可参照本表第7项,但特征指标不超过一项。)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结构补强施工项目”
1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加固或结构补强类工程建设项目很少办理施工许可,并入网备案登记,是不是能够以提供书面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即可?
12、“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结构补强施工项目”
问:单项合同内建筑面积达到4000平方米,但加固面积只有500平方米,此业绩是不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14、“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15、“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应用BIM技术的相关措施(若有)”“如体现BIM技术应用的项目整体模型、场地布局模型、关键节点模型、重点难点工艺动态模拟等有关具体内容”
答: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无法上传动态视频,投标人须在完成的动态视频后,截取整体模型(两个角度以上)、场地布局模型、关键节点模型(至少包含关键节点模型加固、连廊)、重点难点工艺动态(结构补强),作为BIM技术应用的技术文件。根据模型的完整度、清晰度、与现场的相似度,以及关键节点、重点难点工艺动态(结构补强)模型详细程度、针对性进行评分。
16、“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3.9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施工员不少于2人,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市政(房建)施工员1人,水电(安装)施工员1人。”
本招标项目的评标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90)分;技术文件(10)分;其他因素(0)分。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3.5/8.3和4.1.9条修改为:
1、(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3分):(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2分):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结构补强施工项目(具体要求可参照本表第7项,但特征指标不超过一项。)否则不得分。
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4)维保事项(如有)加分(0分):(对智能化、消防、空调等对维保要求比较高的专业工程,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另设置维保事项作为加分条件。维保事项的满分值均应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5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分):(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7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分):/(具体要求可参照本表第7项,但特征指标不超过一项。)否则不得分。
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4)维保事项(如有)加分(0分):(对智能化、消防、空调等对维保要求比较高的专业工程,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另设置维保事项作为加分件。维保事项的满分值均应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5分。)
2、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筑面积不低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结构补强施工项目。
5、招标文件中“发包人不能直接扣除工程款,需承包人缴交违约金,上缴至福州市教育局。”等相关条款均修改为:违约金由承包人缴纳,上缴至发包人单位财政账户。
6、各投标人注意: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zbf版、pdf版)、计价成果(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说明、Excel版本、XML版本、晨曦计价成果软件版本),请各投标人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买卖平台2018版()后台下载重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及计价成果用于投标文件的编制。
说明:本件与招标文件、本件发布前的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等有抵触之处,以本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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