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火锅店家装设计风格成都知名火锅店 郑恺回应

日期: 2024-06-26 作者: 乐鱼vip体育平台

  7月18日晚,四川成都吼堂老火锅店发文称,知名男演员郑恺新开的火凤祥鲜货火锅店内装潢的风格疑似抄袭其火锅店,还表示其招商宣传册直接用成都吼堂老火锅的实景图。19日此事件持续发酵,相关话题在微博、抖音等社交、短视频平台“热搜榜”长时间居首位。有网友称“整套视觉看下来已经完全超过了借鉴的范围”,也有网友呼吁大家关注原创:“可怕的是这一套东西会因为明星效应而马上激发火爆加盟的效果。那当抄袭者开始大放异彩的时候,请问原创是何处境?”

  7月19日下午5时许,郑恺转发火凤祥火锅店声明称,“如有侵权,立即整改,绝不姑息”。

  “我们店在2019年12月底开业,此前花了两年时间构思家装设计风格,没想到就这么轻易被人抄袭了。”成都吼堂老火锅负责人袁先生和记者说,几天前,不断有顾客向他们反映,宁波有一家和吼堂家装设计风格高度相似的火锅店,询问是不是由他们参与开的。经查询,袁先生发现这家店无论是设计风格、装修细节,还是各种软装,乃至产品的装盘,和成都吼堂老火锅高度相似。

  7月19日下午5时许,郑恺转发火凤祥火锅店声明称,“如有侵权,立即整改,绝不姑息”。

  涉事火锅店声明称,对于该店装潢的风格引发关注一事,火凤祥总部已沟通专业法律人士、行业设计人员及相关机构做出详细的调查。如调查显示宁波火凤祥家装设计风格确实构成侵权,火凤祥将承担对应责任并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该声明同时称,“我们深知创业不易,感谢同行为维护中国餐饮业知识产权做出的努力。”

  “我们也是刚刚看到火凤祥的声明,”19日下午6时许,成都吼堂火锅店负责人袁先生和记者说,目前火凤祥还没有联系他们,但看到声明后,吼堂团队期待火凤祥能尽快做出调查,并将后续调查的最终结果公布。“其实没想到会有这么多网友支持我们,十分感谢网友对我们的关注,另外我们呼吁大家都能关注原创,关注版权,特别是在餐饮行业。”袁先生说。

  记者在成都吼堂老火锅店(以下简称“吼堂老火锅”)看到,这是一家以上世纪三四十年代老成都集市为背景的火锅店,整个店呈红蓝颜色搭配。店内有一个小型菜市场,旁边则是一个旗袍照相馆。走进用餐区域,上面悬挂着各类招牌,如“劝业场”、“京广国货”的匾牌场景和“敬告全川同胞人人请用国货”的横幅,还有“江楼水饺”、“正兴园川菜”、“莲花担担面”等成都老字号招牌,另有“毛肚张”、“鸭肠李”、“黄喉孙”、“汉源花椒”等火锅主要食材的专业字号。

  据吼堂老火锅发文指出,火凤祥店面大到整体环境、复古装潢的风格,小到地板花纹,天花吊牌文字、餐具细节都与吼堂老火锅一样,从服务创意到档口设置都如出一辙,就连物料设计也使用相同风格字体,成了吼堂老火锅的“翻版”,甚至连品牌的对外宣传手册,也使用吼堂老火锅的店内实景照片。

  在袁先生提供的火凤祥宣传手册中,记者看到这一个名为“火凤祥品牌手册2020展示方案”中,牌匾、吊灯、餐具拍摄的图片与吼堂老火锅店内实景完全一致。该手册长达53页,文末称2020年预计全国签约门店50家,2021年新签约180家,2022年将在国外开店。

  据火凤祥品牌管理官方微博显示,7月18日火凤祥全球首店在宁波开业,掌柜为郑恺,此前已有数十位明星为开业倒计时拍摄短视频。

  虽然18号才开业,但火凤祥此前已试营业,在大众点评上近30天内有78条评价。记者从评价图片上看到,整体家装设计风格与吼堂老火锅极为相似。火凤祥也采用红蓝色调,还原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集市景象,店内同样设有小型菜市场,送餐口同样为市集档口,就连创意服务人员也是上个世纪卖烟人的角色扮演。而最相似的细节在于牌匾的设计,都有“江楼水饺”、“留真照相馆”、“信记果园”、“李记肉铺”,餐具也都采用木质方盒配上雕刻的店名。

  据了解,吼堂老火锅位于太古里附近,目前在成都已经小有名气,长期排名大众点评成都火锅热门榜前列。

  据袁先生讲述,此前他们在装修前期,选定了一家有十余年行业经验的资深团队,花费近3个月的时间来确定设计稿,店铺和品牌设计费高达几十万元。“在火锅店初步装修完成时,因为对实际呈现后的颜色不太满意,我们所有员工还齐上阵,一起粉刷墙壁,修改配色,才最后呈现出现在这个浓烈的红蓝颜色搭配,既传统又新潮的老成都风格。”

  袁先生称,他们在发现此事后,一直试图通过种种方式与郑恺取得联系,希望可以与郑恺做沟通,可是发出去的消息都石沉大海,没有正真获得任何回应。“我们大家都希望郑恺作为公众人物,能够共同维护原创作品,而我们最担心的是,如果我们不做任何发声,吼堂老火锅极大可能会成为那个被人指摘的抄袭者。”

  为保护整个团队为此付出的心血,袁先生此前申请了两份作品登记证书。登记号为川作登字-2020-F-00099770作品登记证书显示,吼堂老火锅平面及VI应用、产品设计的作者及著作权人,为成都世纪甲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号为川作登字-2020-J-00100634作品登记书显示,吼堂老火锅室内装修设计及软装的设计作者为戴朝盛,著作权人为成都世纪甲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两份申请均经四川省版权事务中心审核予以登记,登记日期为2020年7月16日。

  这样的“店面复制”,是否构成侵权?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是否构成侵权要看该“权利”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吼堂老火锅的平面设计、产品设计等经过了发表公示、登记的过程,也有相关的登记证书,那么该项“作品”是受到知识产权法保护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以及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而后者郑恺开设的火锅店,在招商手册上,大范围套用吼堂老火锅的平面设计、装潢的风格、以及室内装潢方式等,让一般消费者易引起混淆,会使原创者的社会评价降低以及产生负面影响。只是由于后者的火锅店刚开业,这种侵犯权利的行为带来的影响还没有扩大,但本质上而言,并不影响其构成侵权的事实。”付建表示,可以先试下与对方火锅店协商,寻找合作途径,达成“合作共赢”。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此外,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春海表示,从两家火锅店照片来比对,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也说不上不正当竞争。“这个看起来也仅仅是怀旧风格相同,没有很好的方法主张专有性的权利。从风格定位虽然无法通过法律寻求保护,但是能看里面个别素材是否构成作品。”如果在招商手册上套用吼堂老火锅的照片,且对外发布,黄春海认为,可能会构成侵权。

  吼堂老火锅法律顾问、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衡和记者说,仅仅从装潢的风格寻求法律保护不现实,但是火凤祥与吼堂老火锅的不只是装潢的风格一样,而是很多设计的细节、和创意点都一样。“在装修上我们花了很多心思,两家店在相似度这么高的情况下,加上他们的一些推广方案用的是我们店的照片,接下来我们准备从涉嫌侵犯著作权的角度来主张我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