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评一 装修合同类

日期: 2024-04-03 作者: 材料展厅

  消费者找某装修公司为其装修新房,装修公司的销售人员口头宣传称“公司的报价完全涵盖所有装修费用”,消费者同意该报价并与装修公司签署了正式的装修合同(协议)。但在装修过程中,公司派去的实施工程人员告知“水电”(或其他项目)并不包含在报价之中,增加“水电改造”则要单独收取费用。消费者醒悟过来去查看合同内容,发现合同中确实没有“水电”项目的相关约定。此时,装修公司称,消费者若要求解除合同则将视为消费者单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金。消费者若继续履约,则要承担新增的漏项费用。

  很多消费的人在选择装修公司订立装修合同的时候,都不会注意到与装修公司签署合同中所包含的详细的细节内容有些什么?加之装修公司的一些销售员宣传误导,非常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把装修合同纠纷这类案件归到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子案由中。装修合同纠纷,本质上是属于建设施工行业,导致这类合同具有一定的专业度,对该行业不了解的消费者对于这类合同,通常只能依靠公司销售人员的介绍和承诺,甚至对销售人员的承诺提不出关键性的意见,最后导致利益受损。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装修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依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一样的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装修公司正是利用消费者缺乏施工专业相关知识,首先利用“全包”“拎包入住”等宣传词语以及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来误导消费者,其次商家还利用其对消费的人的专业领域优势地位隐瞒真实服务内容,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如遇到上面讲述的情况,如果没有提前保留证据,维权将会存在一定的难度,并且需要付出一定的维权成本。因此,我们在这里做这个案例点评,就希望花钱的人可以避免上面讲述的情况,保证自身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失。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