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东呈酒店装修贷套路与利率陷阱

日期: 2024-08-16 作者: 材料展厅

  “10月份我将正式起诉!”近日,陷入酒店装修贷纠纷的李成(化名)对小编表示。而李成的这起装修贷纠纷案,涉及

  李成在河南郑州首次加盟东呈旗下的一家中档酒店品牌,而在装修过程中,经东呈酒店研发人员推荐,便与大呈金服业务经理建了微信群,咨询分期付款事宜,这也成为李成逐步陷入“年化费率6%-8.8%”贷款“陷阱”的开始。

  李成说,他其实并没有办理酒店装修贷的需求,但看到这和房贷差不多的“利率”难免心动,“这么低的利率,贷款后省下来的钱,继续新酒店投资,它不香吗?”抱着这个想法,李成办理了装修贷。

  “东呈开发和大呈金服业务经理告知分期付款’年化费率’为6%-8.8%,但在进行贷款政策介绍、贷款事项办理等全过程,都未明示或者告知’年化利率’,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只是了解’年化利率’的概念,无法分清’费率’和‘利率’的概念和区别。”李成表示。

  也是在朋友的提醒之后,李成才知道实际贷款的“年化利率”要在6%-8.8%“年化费率”的基础上乘以1.8左右。

  在李成看来,大呈的业务经理把“年化利率”偷换成“年化费率”,是在给加盟商挖坑,而他,“踩坑”了。

  对此,小编查阅了东呈旗下大呈金服官网,走访河南多家东呈旗下酒店加盟商发现,“年化费率6%”确实为东呈研发人员的第一话术。

  而这样先入为主的“超低费率”话术,似乎也成为酒店加盟装修贷行业中分期付款的典型营销套路。

  如果贷款装修一家酒店,酒店加盟商估计最关注两件事,一是消防是否通过,二是装修贷的利率是多少。

  小编拜访东呈酒店品牌方的过程中,以加盟商的身份询问贷款“利率”时,研发人员和业务人员均是统一告知“年化费率6-8.8%”。倘若不主动追问,那么便不会明确告知“年化利率”。

  在小编追问“费率”和“利率”的区别后,得到的回复则是大相径庭。有研发人员回复“费率6.0%折合年利率约8%-10%”,也有业务人员回复“年化费率其实有点类似于年化利率,两者没有区别,年化利率几乎也是6个点”,甚至有业务一时间竟也不知道年化利率是多少。而这所谓的“类似”、“几乎”,却要让不明所以的加盟商多交近一倍的利息。

  小编向与酒店合作的大呈金服的经理进一步询问,其解释道:费率和利率算法不一样,但承担的总手续费是一样的。以费率计算,贷款金额×对应的费率为总手续费;以利率计算,会考虑到每期的月供中包含一部分本金,下一期的本金就会变少,算法很复杂,需要用到Excel中的IRR公式计算。经理向小编介绍了在酒店在装修贷款手续费率:年费率6%-8.8%,折算年化利率10.8%-15.84。也就是说,无论加盟商选择分期几年,“年化利率”都比“年化费率”的数值高出近一倍。

  “费率算法,比利率给到消费的人的感受看起来显得划算,消费者的概念相对模糊,这就是企业和银行首先选择明示年化费率,而不是年化利率的动机。”一位熟悉消费维权的行业人士告诉小编。但是,企业和银行的这份“侥幸心理”,触碰了政策的红线月,

  发布2021年第3号公告,要求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的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2020〕第5号》(下称《办法》)也对此提出要求,其第十六条规定:银行、支付机构应当依据金融理财产品或者服务的特性,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贷款产品的年化利率。

  同时,《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银行、支付机构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当使用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对利率、费用、收益及风险等与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信息,应当根据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复杂程度及风险等级,对其中关键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并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确认其已接收完整信息。

  回到李成的案例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告诉小编:“大呈金服和银行隐瞒利率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大呈金服,在酒店平台互联网金融业里应该是做的还挺规范的了。”一位资深律师在受访时表示。

  而这样一家带着行业前五“表率”光环的酒店品牌企业,尚且存在“偷换概念”的推销套路,那么酒店行业内岂不是更甚?

  律师指出,国家相继出台的规范贷款的等各类法律规定,导致酒店平台互联网金融行业不能再像之前一样收取高额贷款利率,因此出现不直接告知“利率”的“潜规则”以规避相关规定。“可能很典型的做法就是告诉加盟商,你贷了多少钱、每天只用还多少钱就可以,看上去很优惠、折扣

  度都很大,实际上合计算下来月利率、年利率一点也不低。”前述熟悉消费维权的行业的人说。东呈酒店加盟商朱某进一步解释道:“这里面有很多猫腻,有的酒店平台互联网金融机构宣称无抵押,而实际是需要抵押酒店100%的股权,想要贷款能够过批加盟商需要出示远高于贷款额几倍的资产实力证明:如征信、银行流水、房产、车辆、公司股权、股票等证明。而且分期的年化利率一点都不低,这里面玩了’概念偷换’,会蒙骗加盟商,让加盟商在复杂的模式下,难以分辨到底是真低利息,还是高利息,加盟商受到利益损失。而行业内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情况,也早已是家常便饭。

  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别的金融服务而收取费用。”据此规定,大呈金服以提供购酒店装修贷款之机收取客户金融服务费的行为不合法。

  只是时至今日,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潜规则大有变身“明规则”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