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专项预案简易操作手册》的通知
日期: 2024-10-12 作者: 材料展厅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专项预案简易操作手册》,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为建立健全全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升我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我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制定房屋安全突发事件专项预案简易操作手册。
(一)有预警(判)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如台风、暴雨(雪)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房屋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的。
(二)没有预警性的突发事件:房屋受到周边工程项目施工、火灾、违规装修等突发事故等,房屋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的。
(一)摸清底数。要按照腾空危房、防危监控危房、修缮中的危房、老旧房屋等类型,建立危旧房及相应人员转移清册;建立地铁等重大工程项目施工周边房屋、装修房屋清册,做到底数清。
(二)明确责任。要建立危旧房、重大工程施工四周房屋固定巡查网格员和转移责任人,落实每月至少巡查一次的常态化管控要求;遇台风、暴雨(雪)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或周边工程重大施工节点要增加巡查频次;房屋装修要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巡查责任(无物业的小区要落实社区专人责任),建立备案、巡查、核验、存档等装修闭环管理机制。
(三)开展培训。要开展危房巡查网格员、转移责任人及房屋装修巡查人员业务培训,从业人员要熟悉巡查要求、巡查内容、问题发现的基本评判标准及问题处置路径与流程;突发事件应急转移责任人要准确掌握应转移人员信息,熟悉人员转移信息告知、人员查验、警戒线设立等操作流程。
(四)健全网络。要建立部门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社)、网格员(责任人)不同层级的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接收和上报工作。要经常开展应急处置预演,确保不同层级应急处置人员通讯畅通、保持戒备。
市住保房管局设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工作由局房屋安全处(联系电线)、安全中心(联系电线)负责。应急指挥部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我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政策和操作手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二)接到房屋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由局房屋安全处、安全中心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迅速确定抢险方案,并向属地政府提出应急处置的意见;协调、指导属地开展应急抢险行动。
(五)根据专家现场踏勘意见,督促属地落实房屋安全(含四周旁边的房屋)排查、监测及鉴定工作。
(七)配合做好现场证据保全,事故调查工作;督促指导属地做好行政处罚和事故评估工作。
(八)做好房屋安全事故及抢险信息和情况的收集,按紧急信息上报要求及时向局办公室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由专人及时将接收到的预警信息发布到工作群,按响应的不一样的等级提出工作要求;及时接收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信息。
2.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对基层上报的汇总数据信息做多元化的分析评判,及时作出调整工作部署。
3.要落实乡镇(街道)、村(社)、网格员开展全覆盖式巡查工作。腾空危房要确保门封上(人员不回流);防危监控危房、老旧房屋要检查地基有无沉降、墙体有无开裂、房子有没有倾斜等新险情(有险情变化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做好防护围挡,确保不影响周边安全);修缮中的危房要做好临时加固处置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4.组织应急检查队伍分赴各地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危旧房标准化管控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以督办的形式,进行闭环管理。
5.督促各乡镇(街道)提前落实酒店等紧急避灾场所,人员转移责任人要随时待命。各地根据真实的情况或接到上级发布的需转移人员的通知,要督促指导立即开展人员转移工作。转移完毕后,要对转移人员进行清点,对人员已转移房屋拉好警戒线,并落实专人值守,防止部分人员在期间回流。
1.由专人时时关注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从本部门各业务线、乡镇(街道)、网格员收集灾情信息,按上报要求(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受灾、抢险情况,紧急信息按规定要求、流程上报。
2.严格落实基层专门力量对影响公共安全的腾空危房、防危监控危房、危险性较大的老旧房屋进行不间断重点巡查;原则上每1小时要巡查一次直至预警结束。
3.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组织精干力量紧急排险,并全面做好危险点管控工作;排险过程中,要以“人员不伤亡、财产少损失”为目标,及时根据上级发出的预警要求及巡查中的情势变化,果断采取人员转移措施。
5.启动Ⅱ级以上响应时,在24小时值班值守的基础上,每天召开一次灾情、险情会商会议。
1.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灾情核查,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市局应急指挥部同时上报灾情,并协调落实好灾后恢复的相关费用。
2.督促指导各地对危险破旧房屋进行一次灾后巡查,3日内对遭受雨水浸泡、大风侵袭等有安全风险隐患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测或鉴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返住。
4.对工作进行复盘评估,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复盘情况上报市局应急指挥部。
2.联系市局应急指挥部,安排专家和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根据专家现场踏勘,及时提出风险处置意见建议。
4.根据鉴别判定的结果,对危房处置提出专业性意见;根据工作职责,协调相关部门(科室)对相应单位做行政处罚;协调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
5.督促指导属地(单位)进行工作评估,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现场指挥;决定启动和实施预案,组织并且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工作;
及时研究解决抢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抢险各小组的工作;领导开展工作评估、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工作。
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受灾群众安全撤离;调配抢险人员和设备;协调相关的单位切断受灾房屋的水、电、煤气,并保障抢险现场的水、电供应;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救护车辆;抢救遇险人员;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负责同各相关的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抢险信息搜集、汇总整理,保障信息畅通工作;负责联络各媒体单位;对媒体发布真实信息,澄清不实传言;负责真实记录现场情况,做好抢险宣传工作。
负责危险房屋的安全监控;随时对危房进行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发出警报;提出房屋危险部位临时加强固定措施和抢险处理方案;及时向上级汇报现场情况。
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工作;紧急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做好现场交通梳理工作,保证救援时的交通畅通。
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临时居住和饮食供应;做好受灾群众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反应,保障抢险工作在稳定环境下进行;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负责抢险救援用车的调配;负责抢险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