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 2025-03-10 作者: 全景案例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西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开发区组织发展、开发建设的统一规划、产业布局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二)组织编制开发区的经济发展规划、总体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有关专项规划,按照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在开发区内负责管理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的社会事务,具体社会事务由市人民政府另行确定;

  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部门在管委会的管辖范围内行使市级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并负责管理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的社会事务。市有关部门在开发区内设立的直属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行使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并接受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省有关部门在开发区内设立的有关直属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应当支持开发区管委会做好开发建设工作。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应当支持开发区的经济发展和开发建设工作,鼓励开发区管委会在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做改革创新。

   2018年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53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600万元,补助收入89814.22万元,调入资金(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1万元。

  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80万元(科目:2010399)

  (六).经开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350万元(科目:20117)

  具体为:一.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350万元(科目:2011799)

   1.经开区管委会宣传事务经费(主要包含专题会议宣传事务、制作网络安全手册及网络安全技术宣传费、各类廉政资料、七五普法宣传、管委会会务费等涉及经开区管委会日常宣传事务的经费):40万元

   3.管委会工作经费(主要包含订阅经开区管委会干部学习资料、报刊杂志、年签费会、调研活动经费、督查调研经费、精神文明经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费):100万元

  具体为:一.预计开发区公安局行政运行支出:847.31万元(科目:2040201)

  具体为:二.预计开发区公安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83.75万元(科目:2040202)

  具体为:三.预计开发区公安局网络运行及维护支出:11.9万元(科目:2040216)

  具体为:一.预计开发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60万元(科目:2049901)

  具体为:一.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支出:6000万元(科目:2050903)

  (一).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79.36万元(科目:20805)

  具体为: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0.43万元(科目:2080505)

  (二)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9.56万元(科目:20827)

  具体为:二.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68万元(科目2082702)

  具体为:三.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5.88万元(科目:2082703)

  具体为:一.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93.48万元(科目:2101201)

  (一).开发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40万元(科目:21101)具体为:一.开发区别的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40万元(科

  具体为:一.开发区别的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30万元(科目:2110299)

  具体为:一.开发区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总计:17800 万元(科目:2119901)

  (一).开发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46万元(科目:21203)具体为:一.开发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市政维护项目)支出总计:1446万元(科目:2120399)

  (二).开发区其他城乡社区(开发区基础设施项目)支出:79925.09万元(科目:21299)

  具体为:一.开发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支出:182000万元(科目:2150805)

  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市委“八项要求”,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 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局真实的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控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的成本,逐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4〕5号)文件和《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59800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700万元,增长14.78%,2018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总支出598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700万元,增长14.78%。

  2018年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53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8600万元,补助收入89814.22万元,调入资金(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1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7.8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02.96万元、教育支出646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48万元、开发区节能环保支出18170万元、开发区城乡社区支出81371.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8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72万元、预备费7101万元、额外支出1938.15万元。

   2018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安排1361.89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44万元(包含生活补助:19.44万元、助学金:2万元、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20万元);休假探亲费142万元(包含休假探亲费:72万元、未休假人员补助: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21万元(包含办公费:10.2万元、印刷费:3.4万元、手续费:0.17万元、水费:6.8万元、电费:13.60万元、邮电费:21.08万元、物业管理费:1.7万元、差旅费:6.8万元、维修(护)费:3.4万元、培训费:2.04万元、工会经费:1.36万元、福利费:0.34万元、其他交通费:1.36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6万元、会议费:1.36万元、公务接待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92.24万元(包含基本工资:590.68万元、津贴补贴:301.12万元、奖金:74.32万元、伙食补助:24.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3万元)。

   2018年经开区政府采购支出安排110万元(主要包含管委会办公设备、管委会办公桌椅、家具等)。

  目前,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未存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经开区管委会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企业未来的发展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并出具了绩效报告,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1.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度部门整体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1分,绩效级别为优秀,主要为一是强化预算执行,推进对预算单位的项目支出进度通报工作,保证预算执行进度;二是加大民生资产金额的投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如期开展;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工作,对本单位及下属各部门、各企业组织多种审计工作,保障财政资金的高效运行等。

   2.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公司发展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9分,绩效级别为优秀,主要为一是项目立项规范,能够动员财政、税务与经发局联动,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二是业务管理有效,严格审核每一家公司的申报资料,分别签订合同,每一笔付款支出都严格审核,保证符合政策要求;三是财务管理严谨,该项目采取双部门管理(经济发展局和财政局)等。

  依据管委会工作安排,经开区财政局正在安排专业机构对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进行绩效评价,预计上半年完成。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绩效评价计划在下一年的年初进行。

  市政府网站依托西藏政务服务网实现了统一身份认证,您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实现“一网通办”。

  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明显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1、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信件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此类信件办理人员有权将其设置为无效信件并退回或废弃:

  1、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3、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控告或者检举事项,应当直接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

  4、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写信人在办理期限内重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1、如果您反映和投诉的问题,涉及市政建设、居民生活、就业和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请先向问题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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