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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电子报实时通过手机APP、网站免费阅读重大财经新闻资讯及上市公司公告

日期: 2023-11-15 作者: 水电材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19日,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会前公司向9名董事以通讯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议案、表决表,至2023年7月19日,公司收到9名董事发回的表决表,分别是董事长冯建方,董事汤小龙、沈永、贾继成、孙莉、刘玉婷,独立董事刘煜、汤先国、徐辉。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参加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南山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创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承揽新疆南山墅酒店装修部分工程,合同金额3,783.94万元。关联董事冯建方先生回避了表决。

  鉴于孙公司新疆隆锦祥供应链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同意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将控股子公司鑫京沪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京晟能源(北京)有限公司、京沪石油(江苏)有限公司未用的2亿元担保额度调剂给新疆隆锦祥供应链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京沪钢构(江苏)有限公司51%股权,并以该公司作为公司投资建设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委托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实施装饰装修南山酒店项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新疆南山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墅”)通过招投标,确定拟由南京创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创城新疆分公司”)承揽南山墅酒店装修部分工程,拟与南京创城新疆分公司签署建筑装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建方先生为南京创城新疆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建方先生回避了表决,企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在董事会决策范围,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CC5QJ685,负责人:甄旭,成立日期2023年3月29日,注册地: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迎宾路东三巷13号。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模块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通信设施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该公司为南京创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创城”)在新疆的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XPAFG9W,法定代表人:吴章成,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7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4座二层(江宁开发区)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防水防腐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计算机软硬件研发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力设备、电子元件、通讯设备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江苏财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9.5%股权,吴章成持有20.5%股权,实际控制人:冯建方

  本次因招投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是子公司酒店项目建设正常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发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信息、市场人工工时价格和类似工程建设项目合作及履行的价格为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工程范围:负一楼至四楼室内整体精装修工程(不包括消防、智能化和机电安装);

  5、总日历工期天数:150天 (国家或地方重大活动不允许施工、恶劣天期、甲供材料延期、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其他不具备现场施工条件的导致的工期延误将按照实际耽误时间顺延,其他情况未经甲方确认,工期不得延误);

  (1)乙方进场施工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该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周期月份,在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月进度工程款时等比例逐月扣除;(2)乙方每月5日前上报上个月实际施工工程量核算清单,经甲方核算后,于每月25日前按照上个月核算后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给乙方;(3)工程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后支付至合同价85%给乙方;(4)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第一部分合同条件内的有关条款完成结算后甲方付给乙方至工程结算价的97%;(5)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7、违约责任: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实施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定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投资实施装饰装修南山墅酒店项目”,子公司南山墅公司积极地推进项目招标工作,最终选定南京创城新疆分公司承揽该酒店装修部分工程。南京创城拥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经验比较丰富,质量把控力度强,可确保装修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施工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将推进南山墅酒店装饰装修项目的有效实施,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没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23年3月3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6,200万元,2023年年初至今,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额。公司与南京创城及其新疆分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经核查,南京创城新疆分公司承揽南山墅酒店装修部分工程事宜,该事项是子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交易价格参照行业市场行情报价确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企业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经对本次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委托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有关的资料的认真审阅,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子公司通过项目招投标最终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综上赞同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1、本施工项目尚需取得施工许可证,最终开工时间将以施工许可证批复时间为准,南山墅公司正在积极准备申报资料,尽快取得施工许可。

  2、按合同约定工期为150天,在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有几率存在因当地重大活动、气候、开工时间延后等因素,影响交付时间。南山墅公司将对施工进程持续关注,与施工方保持沟通,督促施工方最大限度地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合理的安排施工进程,以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子公司之间调剂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赞同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做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做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30,0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担保额度89,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

  为满足孙公司新疆隆锦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锦祥”)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隆锦祥拟向库尔勒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度20,000万元,计划由本公司为上述贷款做担保,部分银行加以子公司部分房产进行抵押,放款机构以最终合同签署为准。

  公司拟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度担保额度中,对全资子公司鑫京沪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京晟能源(北京)有限公司、京沪石油(江苏)有限公司合计未使用的20,000万元担保额度调剂给隆锦祥,由公司为上述贷款做担保,本次子公司间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具体如下: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南渠路西一巷2号办公楼4楼409、412室

  主要营业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粮食收购;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成品油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821.74万元,净资产2,806.4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750.77万元,净利润-23.53万元。

  截止2023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810.33万元,净资产2,780.50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9.12万元,净利润-25.96万元(未经审计)。

  本次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是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依据子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和运用资金需求做出的合理调整,调入的担保对象为公司所属子公司,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风险可控。本次审议的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事宜,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所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是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所属子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和运用资金需求做出的合理调整,额度调入公司为公司所属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所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事项不会对公司和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在所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490万元,主要为对子公司贷款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担保,公司实际担保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5.34%,占总资产的4.38%,此外,子公司对本公司贷款担保17,50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所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2023 年 4 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议案》,拟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大杆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杆塔”)共同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51%,中大杆塔持股49%)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为优化子公司资源配置,发挥子公司运营效率,董事会赞同公司以0元价格受让中大杆塔全资子公司京沪钢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沪钢构公司”)的51%股权,并在交易完成后以京沪钢构公司作为投资建设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董事会授权公司及中大杆塔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调整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完成后,京沪钢构公司的股权结构将调整为:本公司持有51%,中大杆塔持有49%。

  本次子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

  主要营业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定种类设备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电线、电缆制造;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作的产品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等。

  注册地: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270省道东侧、环城北路北侧办公楼201室(电力装备产业园隔壁)

  主要营业范围: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营销售卖;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钢压延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财务数据:京沪钢构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日,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无财务数据。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被转让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本合同项下目标股权交易金额的确定:目标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截至本合同签署日,注册资本实缴0.00元,自设立以来从未经营,确认本公司以0元价格转让受让目标公司51%股权。

  3、转让完成后,中大杆塔持有目标公司49%股权,本公司持有目标公司51%股权。

  京沪钢构公司为中大杆塔2022年设立尚未运营的拟从事金属产品制造子公司,为充分的利用子公司资源,企业决定受让京沪钢构公司51%股权,使其成为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以作为桥梁钢结构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本次股权结构调整,一方面优化了公司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将推进桥梁钢结构项目进程。本次股权结构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无任何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