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结果的通知
日期: 2024-10-12 作者: 水电材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办法》(常建〔2017〕182号)、《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常建〔2017〕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6〕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市及在常施工参与信用考评主项资质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建筑业公司进行了年度信用考评,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本次共受理信用考评主项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建筑业企业777家,其中本市企业739家,市外企业38家,信用考评结果合格(含)以上共763家(见附件1),其中:信用主项资质序列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349家,专业承包资质企业414家。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建筑业企业考评等级为优秀,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50家企业考评等级为良好,江苏同济建设有限公司等483家企业考评等级为合格。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建筑业企业(见附件2)。由于承接工程情况、安全生产许可、农民工工资管理等因素,不符合发放2019年度信用手册的条件。
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考评结果合格(含)以上的763家建筑业企业,均发放2019年度常州市建筑业企业《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免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家不符合我市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条件的建筑企业,不予发放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承接工程需办理单项《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电子版),并且按照《常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各级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应格外的重视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工作,为企业做好指导和服务,应督促企业及时将获奖信息和市外工程业绩记入本企业信用档案中。同时做好企业信用管理日常动态考核工作,各建设有关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企业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中。
2.取得2019年度信用考评合格(含)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可通过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自行打印本企业的2019年度信用手册电子版。
3.各施工公司应重视企业信用档案的建立,除及时做好包括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信息完善外,应做好本企业人员情况、项目登记、获奖信息等信用内容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中反映本企业真实、完整的信用信息,以免影响本企业正常的建筑生产经营活动
对于已通过2019年信用考评但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已变更并未在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中更新的建筑业企业,常州市建筑管理部门将不予以审核通过。企业应将本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完善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打印本企业2019年度信用手册(电子版)。
4.常州市各级建筑管理部门应加强建筑市场行为监管,一经发现企业有常州市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中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注册建造师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及在本市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视情况取消企业的2019年度考评结果及收回发放的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电子版)。
附件:1.2019年度信用考评合格(含)以上的信用主项资质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的建筑业企业名单(76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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