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火锅店装修并非不是事儿
日期: 2024-06-24 作者: 乐鱼vip体育平台
“郑恺火锅店抄袭”上了微博热搜。此事由吼堂老火锅公开发文指责而引发,称郑恺在宁波新开业的火凤祥鲜货火锅店的装修吼堂老火锅,设计风格、装修细节、软装和产品装盘都和吼堂老火锅“几乎一模一样,达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相似”,且其招商宣传册使用了吼堂老火锅实景图。
郑凯的火锅店第一天开张,没想到就被人质疑抄袭。事实上,饭店装修设计与软装设计,现实中各种“借鉴”的情况很多,大家早已习以为常;别人的设计可能花了很多的知识成本和时间成本,好不容易打造出一点自己的特色,你拍几张照片就全抄了去,确实可恨。
仅从吼堂老火锅提供的图片看,两者从装潢的风格到软装细节,实在过分相似,除了名称不一样,几乎就是一家店。若不是同一个设计师,将同一套装修设计作品,接连在不同的地方卖了两次,很难想象两者之间居然没有一点关系。当然,虽然宁波这家火锅店主打郑凯的招牌,媒体也以“郑凯火锅店抄袭”作为报道议题,但不应该直接等同为“郑凯抄袭”。
据媒体报道,郑恺曾公开表示从头到尾都在参与这家店的管理,包括装修细节和菜品、食材等;但这种“参与”与主导抄袭事件毕竟不是一回事,更多应该是基于宣传考虑,将明星效应更多嫁接到这家店上,以便招揽生意。事实上,郑恺通过名下公司间接持股该火锅店,占比只是个位数。在法律层面,需要负责任的是涉事企业而非明星个人,这是第一步是要明确的。
店堂装修雷同,在餐饮业内很普遍,为何告上法庭的却不多?一是对方如果只是普通餐饮业经营者,不会有这么大的宣传效应;二是这种官司确实比较难打,如果只是装修雷同,既不涉及商标侵权,也构不成专利侵权。主要的保护途径有两个:装修设计可当作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知名商品的装潢,对方如果构成混淆,还会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以保护著作权诉之,原创性的认定,必然会成为争议的焦点。
据悉,吼堂老火锅室内装修设计及软装设计,已在四川省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著作权虽然不需要登记,而是从作品创作完成后就自动产生,但在诉讼程序中,对方如果对著作权权属提出异议,登记证明还是颇有证据力的。
另一个起诉依据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规定,这中间还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吼堂老火锅2019年12月在成都开业,火凤祥2020年7月18日在宁波开业,前者如何验证自己“有一定影响”,进而后者构成商业混淆行为,少不了会有一番唇枪舌剑。
不难看出,针对店堂装修,维权并不是特别容易。此案因为涉及明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最后非常有可能通过协商解决。饭店装修,并非不是事儿,尽管维权不易,更多企业还是该拿起法律武器,对行业乱象说不。